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多张罚单。其中,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项目土地款等多项违规被罚款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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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违规案有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项目土地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后被挪作项目资本金;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投前、投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并长期滞留于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买理财;贴现资金回流用作存单质押,滚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虚增存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住房按揭贷款或购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时任恒丰银行台州分行业务部负责人金伊、时任恒丰银行绍兴分行客户经理张超、时任恒丰银行杭州钱塘新区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捍武、时任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公司业务五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傅杭生、时任恒丰银行义乌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俞杰、时任恒丰银行义乌支行副行长傅坚旻 、时任恒丰银行义乌支行副行长骆建新分别受到警告处罚。